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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17895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厅安监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发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3-02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西安地铁办,厅直各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16〕213号)和《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陕安委〔2016〕2号)要求,省厅制定了《2016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3月18

 

2016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6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红线意识,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基础建设,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风险预防预控体系建设,保持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水平。

    二、主要工作

    (一)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安全”等要求,细化明晰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强化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的履责检查和履职考核;实施安全生产巡查机制,开展对地市交通运输局和厅直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巡查。

2.突出抓好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建立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以更加严厉的措施,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严格执行通报约谈、督办、考核、问责、“一票否决”等工作措施,强化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化建设等管理制度,要将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的生产经营单位、中介组织及相关责任人列入重点监管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二)强化安全基础提升

3.以“法规制度、安全责任、预防控制、宣传教育、支撑保障”为重点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基本实现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健全责任更加明晰落实监督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整体提高保障水平显著增强、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基本适应交通运输发展和“平安交通”建设的需要

4.严格道路水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标准和条件,加强车辆船舶日常技术状况管理,依法持续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5.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大力实施公路安全生产防护工程,完成旅游干线公路和大型客车车流量较大路段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工作,力争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5000公里;对未完成治理的隐患路段,要通过设立公告牌等形式将隐患信息对外进行公布,并增设警示警告标志;持续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

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危险货物、工程施工、道路运输等领域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制度,稳步推进考核工作,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能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介,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

    (三)建立预防预控体系

    7.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公路水路基础设施、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领域安全隐患督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四级清单,逐项核查整治,确保隐患排查扎实有效;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销号。

8.试点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按照先高危后普通、先重点后一般、先规模后小微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重点强化对风险源的监测、预警和控制,提升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突出重点领域监管

    9.道路运输领域,继续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重点加强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0点至5点停车休息制度和晚10点至凌晨6点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夜间禁行规定加强客运站场源头管理,严格“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执行;继续做好“营转非”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非法营运。

10.水上交通领域,重点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情况,船舶技术状况、船舶检验和运输许可年审、船员资质管理。

11.工程建设领域,重点加强施工单位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驻地安全等的监督检查,落实桥隧及高边坡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12.公路基础设施领域,强化公路安全设施日常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加强高速公路尤其是特长隧道安全管理,定期对隧道内的通风、照明、排水、监控、安全、消防、应急救援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安全管理。

 (五)深化“平安交通”创建

13.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开展“平安公路”“平安车”“平安船”“平安港”“平安站”“平安工地”建设和“安全教育”行动。

14.选择主管部门、行业单位、企业、建设项目开展平安交通创建示范活动,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全面启动考核评价工作。

(六)改进安全监督检查

15.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和内容,强化滚动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省级督查、市级核查、县级排查、乡镇巡查和企业自查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和清单,提高监督检查的精准性。

16.按照企业危险等级进行差异化监管,抓好道路水路客运、危险品运输、公路工程建设、公路桥隧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

17.突出“春运”、“两会”、“十一”等重点时段,加强督查检查的统筹,强化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加大对违规违章的处罚,切实提高“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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